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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山东省农产品安全提升工程项目的意见

  各市申报数量主要依据2010年农产品出口规模确定,其中烟台6个(含龙头型企业1个),潍坊5个(含龙头型企业1个),威海、日照、济宁、菏泽每市4个(含龙头型企业各1个),临沂4个,滨州、莱芜、德州、泰安、枣庄、聊城每市3个,济南、淄博、东营每市2个;省直管县主要依据2010年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是否属于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两个因素确定,莱阳市、荣成市、安丘市、金乡县、泗水县、莒县、莘县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1个龙头型或成长型企业。在各市和省直管县推荐的基础上,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示范企业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其中龙头型示范企业不超过5个,成长型示范企业不超过50个。
  七、申报要求
  各市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申报数量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审核把关。要加强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商务部门的联系,深入了解和掌握当地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情况,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写项目报告,提供申报企业和基地基本情况资料,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3-1、2、3。各市申报材料(含省直管县)请于2011年6月22日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直有关农口主管部门(10份)和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hangli@sdny.gov.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1:
  2011年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                                         年  月  日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所在县(市区)

 

2010年出口额(万美元)

 

企业自属

基地规模

(亩、头、只)

 

企业合同

基地规模

(亩、头、只)

 

基地使用

期限(年)

 

国际认证类别(GLOBALGAP、KOSHER、JAS、NOP、BRC、IFS)

 

龙头企业级别

 

自有

品牌

 

金融

信誉

 

基地建设及其

概算

 

国内市场

开发规模

 

自属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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