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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后寄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附件4:
  申报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姓 名

 

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名称

专业       资格

论文(著作)名称

作者名次

发表时间

期刊名称及刊号

    
    
    
    

论文

著作

核实

意见

 

1.论文、著作是否属实?

□属实   □不属实   □待核

2.发表期刊是否具有CN刊号、ISSN刊号?

□具有     □不具有

 

专家签名:      、

 

2011年  月  日

论文

著作

质量

鉴定

结论

 

 

 

 

 

 

 

 

 

 

 

 

专家签名:      、

 

2011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论文鉴定结束后,由评委会工作人员放入本人资料袋中,作为评审依据。

  附件5:
建筑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指导意见
(试行)

  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类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监理(不包括公司注册及所在地在县城及乡镇的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包括建设单位但不含在校生1万人以下的职业技术院校和县级及以下所属建设管理部门)、工程代建或咨询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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