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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毓全市长任组长,成洪波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公安局陈昌盛副局长、市公安消防局高树武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单位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高树武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宣贯活动;

  (二)开展“百千万十万”(“百”是培训10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千”是培训1000名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万”是培训10000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十万”是每个镇街至少10万名群众参加培训)大培训工程,对政府公职人员、常住人口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普及性宣教;对社会单位员工开展“四个能力”普及培训;

  (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集中疏散演练;

  (四)利用“大篷车”以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等活动;

  (五)在各新闻媒体及大众传播媒介筑牢固定消防安全宣教阵地;

  (六)“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七)消防志愿者系列活动。

  五、职责分工

  (一)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统筹全市《消防法》、《实施办法》宣传工作,组织宣贯讲座,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设置《消防法》、《实施办法》宣传栏,推出相关普法专刊;

  2.配合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安排,联系宣传、城市管理、广播电视台、阳光网、东莞日报社、移动通信等部门,通过开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网络专栏、报纸专刊、公益短信、户外广告等方式构筑立体化消防宣传网络,全面巩固媒体消防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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