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字迹要工整,内容须完整准确,表中空格不足部分可另附页;
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填写申请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公章一致;
3、本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申报单位分存;
4、登记表首页的登记编号由登记机关填写;
5、随本登记申请表上报材料包括:辽宁省安监局备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安全标志证书、工业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半年内)。以上用A4纸复印,并加盖本单位红色印章,装订成册。
附件2:特种劳动护品生产企业年度登记证明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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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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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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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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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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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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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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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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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型号及
标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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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内容
| 项 目
| 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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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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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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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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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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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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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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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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