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配合做好自主创新税法培训。
2.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税收政策调研。
3.积极支持配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十四、市质监局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制定国际、国家、省和行业标准。建立省级技术委员会1个,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5项以上,新增省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1家。
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培育数量20%以上。
3.加快推进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2011年底一期工程竣工。
二十五、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
1.贯彻《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推进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2.推进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好技术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进场交易相关准备工作。
3.支持和参与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六、市公安局
1.推进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优先建设集成平台、智能卡口、交通流量监测等设备,整合优化全市各类监控资源。
2.规范安全技术防范业务管理,建设安防工程数据库,筹建市级技防专家库。
二十七、市建委
1.制订并出台《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和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在全面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开展65%节能设计标准的试点工作。
2.以滨湖新区国家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为载体,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3.全面完成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目标任务。
二十八、市国土资源局
1.优先保障“一中心、三基地”重点项目发展用地。
2.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大项目发展用地。
二十九、市规划局
1.重点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四个城市组团副中心内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2.优先支持“一中心、三基地”重点项目发展规划。
3.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大项目发展规划。
三十、市民政局
1.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科技咨询和服务,推广先进技术和成果。
2.推进行业协会品牌建设,配合市发改委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发展规划。
三十一、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