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加强酒类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四、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1.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针对各类重要会议、区域性重大活动等,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

  2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成立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构,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制定《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宣传的内容和要求,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效果;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周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宣传活动;制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5.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法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诚信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