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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争取更多用电负荷指标;认真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尽量缩短我市电厂电费结算周期,加快电厂资金周转。
  市煤炭局:组织落实煤炭资源,抓好地方煤炭企业生产,努力增加电煤供给能力;迎峰度夏期间要储存5万吨以上电煤,以备应急使用;制定煤炭行业专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在紧急状况下负责煤炭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出台的电力行业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向有关电厂拨付省财政转移扶持资金。
  市物价局:负责汇总分析电厂供热亏损原因及额度,积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办法;负责提出供热价格改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发布实施。
  市交通委、郑州铁路分局:分别负责制定市内公路、铁路等运输行业专项调度应急预案,在紧急状况下负责运输调度应急预案的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确保贷款额度不因电厂经营困难而减少;负责提出对电厂实行封闭贷款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修订和完善《郑州市有序用电方案》及电力短缺状态下的分级调控预案;负责电力安全调度,确保全市电网安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保证全市电力供给;在紧急状况下负责电力调度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和全市电网的安全运行,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网运行情况。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和本系统配合保障煤电运的应急调度预案;在紧急状态下,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本部门和本系统应急配合保障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保障电煤生产,确保电煤供给稳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煤炭局要组织好煤炭企业生产,动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努力增加原煤供应量。国有煤炭企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继续发扬讲政治、顾大局的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增加煤炭产量,确保煤炭供给。郑煤集团要按照优先满足市内需求,再满足省内需求,最后满足省外需求的原则落实电煤供应计划。市属煤炭企业和运销企业要严格控制出市和出省电煤,确保所产煤炭优先供给我市电力生产企业。
  (二)提高发电能力,满足用电需求全市主要电力生产企业,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本企业迎峰度夏煤电运和资金筹措计划,力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确保调度命令的严格执行;迎峰度夏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检修任务,正在检修的机组力争6月底以前检修完毕,尽快投入运行,尽力确保所有机组实现满发满供;各自备电厂不得随意停机,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实行并网发电。各县(市、区)政府要保证辖区内电厂机组稳发满供,凡本辖区内发电企业因缺煤停机造成缺电的,相应扣减其用电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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