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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市郊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三)检查抗灾设备,做好物资准备。加固管棚设施,抓好检查维护。积极组织生产基地对管棚设施进行加固和维护,充分做好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工作。对排水泵、遮阳网、种子和肥料等设备和物资做好检查、调配工作,确保灾害性天气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抗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在田蔬菜,确保正常生长。

  四、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一)推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蔬菜种植户都要建立田间档案,重点基地的信息上网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同时要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实施,加快实现蔬菜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二)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市郊规模化生产基地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和面上散户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同时大力推行以杀虫灯、防虫网、性诱剂、色板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三)开展质量认证。推进“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特别是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无公害农产品为主的质量认证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检查监测。加强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特别是加大对种植散户安全使用农药的检查力度,同时积极做好农残速测和定量检测工作,通过检打联动,及时处理,强化警示和引导作用,把好上市蔬菜质量关。

  五、加强服务引导,促进蔬菜产销对接

  (一)推进“三对接一直销”。市郊蔬菜专业合作社和重点生产基地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和“团购直销”等多种形式的直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稳定蔬菜价格。

  (二)加强服务与管理。通过蔬菜行业协会成立蔬菜配送营销专业委员会,以及区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延伸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蔬菜产销环节的服务与管理,提高地产蔬菜产销竞争力,增强营销配送企业的产销服务功能。

  六、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组织化程度

  (一)加大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力度。利用出台的各项合作社扶持政策,积极鼓励蔬菜种植散户组织起来建立专业合作社,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水平。

  (二)加强蔬菜科技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绿叶菜产业技术体系的支撑作用,提升从蔬菜种子种苗到蔬菜产销各个环节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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