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划分
(一)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清理
1.清除各类垃圾。一是大力清理市区积存垃圾。要做好无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所有积存的无主垃圾要在4月底前清运完毕。二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容貌环境星级达标竞赛”、“爱国卫生活动日”等群众净化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
2.加强清扫保洁。一是抓好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要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的卫生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3.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道路改造,配套设置果皮箱,增加道路清扫车、封闭式垃圾压缩车,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实施“厕所工程”,采取建设、改造、开放相结合的方法,力促城区公厕增量提档。同时,加强环卫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对破损的要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肥公司、各区环卫处)
4.治理“白色污染”。按照市政府“禁白”要求,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治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环保局、工商局)
5.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结合市区道路改造,按照街景整治方案拆除占压道路红线建筑,按照统一材料、色彩、高度建设通透式围墙,并对空地进行绿化,提升街景质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