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并严格执行 9 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31.36万人、7.92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

  (1)继续开展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科疾病免费检查。在前两年基础上,完成省里下达的乳腺癌检查任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继续实施为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0%。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与新农合基金统筹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继续落实省里下达的农村孕妇、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继续推进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启动2个县(市)区“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为8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7)继续做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完成3000户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任务。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施条件。加强疾控体系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编制,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卫生监督“网格化”监管体制,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政府)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落实传染病医院、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3、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继续推进市二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决策执行机制和人员岗位聘用制度,在全市公立三级医院推广绩效管理考核。选择市二医院、市八医院开展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试点,增强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