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 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为抚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规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及非法采矿、采石、采沙等破坏林地行为,着力整治以招商引资名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和混淆林地、土地的审批界限,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使各类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少批多建、未批先建、不批强建案件多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非法使用和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受到依法查处,林地征占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抚顺市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宁文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昭方 市监察局局长
蔡金抚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玉坤 市林业局副局长
姜生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贾继泽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邬俊财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处处长
郑可欣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办公室主任由贾继泽兼任。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5 日至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