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加强科技市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国家推进环首都经济圈发展为契机,建立完善引进京津地区人才、技术、资金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省科技厅牵头)。
(十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等其他教育改革试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推进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加快培养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探索实施贫困地区中小学生营养工程(省教育厅牵头)。
(十七)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组建河北影视集团、河北演艺集团,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京剧院、河北交响乐团和省艺术中心保留事业体制,由河北演艺集团托管(省文化厅、省广电局负责)。
(十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完善全流程监督机制。推进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抓紧筹备省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和全程监督(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九)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改革。依法探索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镇管理职能,加强乡镇规划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摸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底数,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三、加强领导
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要对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