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贯穿教师培训全过程,结合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师德教育为重点,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校本研修为基础,以实施“国培计划”为示范,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省、州(市)、县、校四级,采取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省级负责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部分乡中心校(含幼儿园)以上学校的校长、骨干教师、培训者培训;加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新建100所民族地区教师校本研修示范校,使民族地区校本研修示范校达到200所。
州、县两级完成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除省级培训外所有校长、教师的培训,以及新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加强民族地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按照教育部《
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分批组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达到初级培训水平要求;加强州、县级培训基地建设,为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
通过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并逐步建立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
三、培训项目
(一)省级培训
省级主要负责民族地区部分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紧缺薄弱学科和学前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学校学科教研组组长、培训者的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带动州、县级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效开展;新建100所民族地区教师校本研修示范校;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
1.中小学校长培训:采取挂职与集中研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学校行政、教学、教师、学生、财务、资产、安全、校园文化管理和校长自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以行政、教学、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