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与服务外包承接能力相关的国际认证,对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进行的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等认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认证及培训咨询费用50%的资金支持,取得多项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提出最多不超过二项的支持申请,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得商务部、省商务厅全额支持的,不再给予支持;获得部分支持的,对不足部分给予支持。具体支持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CMM/CMMI认证:实施CMM/CMMI2级认证支持资金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3级认证支持资金不超过25万元、4级(含4级)以上认证支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ISO20000、ISO27001/BS7799、SAS70等认证:支持金额每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参展参会支持
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市商务局统一组织或采取外包形式由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组织的境外重点服务外包展会及产业推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确定组织方,对签订的外包费用给予支持;对统一组织活动的公共展位、会议、宣传和推广活动等费用给予全额支持;团组中企业、机构人员费用给予50%的支持;市商务局公布的境外其他重点展会,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外包行业协会可自行前往参展参会,其人员直接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给予50%的支持。上述每项活动每人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
市商务局组织的境内重点服务外包展会活动,对公共展位、会议和推广活动等费用给予全额支持。
第十二条 市场拓展支持
当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5万美元以上的(含5万美元,下同),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市场拓展支持;
执行额1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市场拓展支持;
执行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市场拓展支持;
执行额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市场拓展支持;
执行额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市场拓展支持。
已享受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的,不再享受此项支持。
第十三条 示范园区项目支持
对经市服务外包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可给予园区服务外包统计、规划及研究报告等课题、公共平台建设以及企业引进等项目支持,每个示范园区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
第四章 申报、审批与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申报时间
(一)2011年6月30日前,组织申报上半年度国际参展、参会、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及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
(二)2011年10月31日前,组织申报下半年度国际参展、参会、培训机构校企合作支持以及年度人才培训,国际资质认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