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为:
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
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市交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委安全监督处承担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区(市)县交通局、委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客运企业、轨道交通公司、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水上运输企业、危化运输企业和收费路公司、车船维修企业、驾校、公路桥梁施工及养护企业等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活动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员工开展事故案例展览、反思讨论等活动,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查找企业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隐患,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积极配合、参与“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天府行”暨“送百个案例进千家企业”活动。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011年6月12日宣传咨询日当天,各地、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到生产经营一线,要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检查、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多种寓教于乐、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要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在汽车客运车站、公交场站、地铁车站、水上码头、运输企业开展广泛宣传。继续抓好客运驾驶员承诺、水上救生衣行动等宣传工作,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