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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考核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全市2009-2010年度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统一实施。市本级考核材料由市科技局收集、整理、填报。

  (二)科技进步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对本区县所提供的材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凡是通过“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的区县,均须向市科技局报送装订成册的《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1份及考核期统计年鉴4份;对未通过“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的区县,只需向市科技局报送单独的《考核表》一式11份。

  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在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软件(从网站http://www.zwjlab.net下载)上进行填写,以文本方式输出形成上报的文字材料,以导出的数据作为电子文档进行上报。文字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要一致。

  五、进度安排

  6月18日前,各区县政府,市科技局完成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考核表的填写,并完成自查工作;

  6月20日前完成材料复核和材料装订,并上报市科技局;

  6月21-22日将有关考核材料分送考核专家组成员;

  6月24-26日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区、县进行考核;

  6月29日前提出考核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将考核意见及考核材料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请各区县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泸州市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泸州市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伟华  副市长

  副组长: 任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 平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宋 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慧岗  市委编办副主任

  黄 露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晓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泸州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张德恩  王国强  310187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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