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全市2009-2010年度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统一实施。市本级考核材料由市科技局收集、整理、填报。
(二)科技进步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对本区县所提供的材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凡是通过“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的区县,均须向市科技局报送装订成册的《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1份及考核期统计年鉴4份;对未通过“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的区县,只需向市科技局报送单独的《考核表》一式11份。
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在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软件(从网站http://www.zwjlab.net下载)上进行填写,以文本方式输出形成上报的文字材料,以导出的数据作为电子文档进行上报。文字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要一致。
五、进度安排
6月18日前,各区县政府,市科技局完成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考核表的填写,并完成自查工作;
6月20日前完成材料复核和材料装订,并上报市科技局;
6月21-22日将有关考核材料分送考核专家组成员;
6月24-26日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区、县进行考核;
6月29日前提出考核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将考核意见及考核材料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请各区县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泸州市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泸州市2009-2010年度科技进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伟华 副市长
副组长: 任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 平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宋 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慧岗 市委编办副主任
黄 露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晓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泸州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张德恩 王国强 3101877(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