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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口头向市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向省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1.2 报告内容:组团旅行社和旅游者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突发事件旅游接待单位及与事件相关单位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团名、护照号码;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及大致金额;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原因的分析;事件处置工作下一步安排;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信息报告内容: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出境旅游突发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金额、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2 分级响应

  根据出境旅游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启动Ⅰ级响应,重大事件启动Ⅱ级响应,较大事件启动Ⅲ级响应,一般事件启动Ⅳ级响应。

  4.2.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Ⅰ级响应,在国务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有序进行,各联动机构及相关部门应急机制全面启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4.2.2 Ⅱ级响应(重大事件):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Ⅱ级响应,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和指挥下处置,各联动机构及相关部门应急机制全面启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4.2.3 Ⅲ级响应(较大事件):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Ⅲ级响应,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省政府指导下,在市政府具体领导下,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处置措施,市应急办协调各联动机构及相关部门全面启动应急响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4.2.4 Ⅳ级响应(一般事件):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Ⅳ级响应,在省政府、省外办、省旅游局指导下,在市政府具体领导下,市出境旅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处置措施,各相关联动机构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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