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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节能工作总结和“十二五”节能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十一五”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节能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发展认识、体制机制、产业结构、能力建设等方面。

  在发展认识上,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关系,对节能的战略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在体制机制上,有利于节能的政策还不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相对滞后,企业节能内生动力不足,市场作用发挥不够。在产业结构上,产业重型化趋势没有改变,增加了节能工作的难度。在能力建设上,节能统计、计量、监察、研究等基础工作还较薄弱,特别是节能工作管理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三、“十二五”节能工作安排

  “十二五”时期,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各项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1.强化节能工作宏观指导。完善和健全节能组织机构、管理和协调机制。按照国家下达我省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制订四川省“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节能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完成“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研究,选择2至3个市(州)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模拟控制,探索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措施。

  2.分解下达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要求,充分考虑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节能潜力、节能难度以及能源消费结构变化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市(州)“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目标,并分解细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切实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市(州)、相关行业部门。

  3.加强节能工作能力建设。制订《四川省节约能源条例》,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监测。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面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并按季度发布节能统计数据。

  (二)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建设。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重点抓好列入国家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工作。对全省年耗标煤3000吨以上的用能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制订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强力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工业技改重点节能工程。积极开展建立节约型企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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