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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
(晋政发〔201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现就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对于推动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再造一个新山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得到了稳步发展,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8.05%。但同时,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质量不高,特别是城镇群发展滞后、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十一五”时期城镇化速度低于周边和中部省份,加快推进城镇化势在必行。城镇化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抓紧抓好。

  二、推进城镇化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十二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目标,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扣“提速、提质”主题,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区域性中心城市为节点、大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构建“一核一圈三群”城镇体系框架;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支撑,以城镇旧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为抓手,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坚持提速与提质并重,在发展中提质,在提质中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以中心城市带动城镇群构建,以城镇为中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提高居民居住水平,促进民生改善;坚持低碳绿色,节约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突出历史文化特色。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公共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居住水平有较大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景观风貌得到改善;太原都市圈基本成型,在全国的地位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形成比较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体系,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历史与地域文化特色充分彰显,人居环境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太原都市圈成为全国重要的城市群,其他三个城镇群形成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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