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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常州旅游龙头企业的决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常州旅游龙头企业的决定
(常政发〔2011〕6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培育下,我市广大旅游企业积极创先争优,涌现了一批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市场形象佳、竞争能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为常州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加快旅游市场主体建设,推进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2010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予以表彰,授予“常州旅游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旅游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旅游龙头企业的事迹,进一步创优旅游发展环境,加大旅游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把我市旅游业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为加快常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常州旅游龙头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常州旅游龙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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