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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洪府字〔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0年,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努力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上水平、增活力。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经民主推荐、综合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东湖区等六个县区为“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湾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个单位为“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勇于超越,再创全市服务业发展新优势,为全面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区(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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