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医院建立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查询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信息正确率达100%,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准确率达100%,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
分管领导:牟新民副书记
责任督导处室:监察室、规财处、办公室
要求:适时进行督导,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
七、实施“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继续完善急诊标准,优化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衔接,密切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确保“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畅通高效。
分管领导:张华副局长
责任督导处室:医政处、中医处
要求:适时进行督导,每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
八、实施服务环境美化工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候诊(服务)大厅和诊室做到整洁有序、设施齐全,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各种标识规范;医院服务环境符合绿化和美化要求。
分管领导:张华副局长
责任督导处室:宣传处、规财处
要求:督导检查组适时进行督导,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
九、实施行风优化工程
1、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实行电子考核评价。
分管领导:牟新民副书记
责任督导处室:监察室
要求:适时进行督导,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
2、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在局属各医院和部分驻青、厂企医疗机构设立统一的“医德医风意见箱”,由市卫生局纪委统一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群众满意度。
分管领导:牟新民副书记
责任督导处室:监察室
要求:适时进行督导,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
十、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擦亮我的窗口,为创城增光添彩”文明服务达标创优活动,组织好“微笑让岛城更精彩”窗口行业十大笑脸评选、“礼行岛城”文明礼仪服务大赛、优质服务观摩等活动;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励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创建活动做贡献。11月份,集中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采取现场述职和集中评议的方式,向市民代表公开述职,由市民代表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现场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