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竣工安排。
计划2011年竣工保障性住房不低于1万套,其中,市本级竣工不低于0.73万套(含社会单位项目0.7万套),龙岗区竣工不低于0.02万套,光明新区竣工不低于0.15万套,坪山新区竣工不低于0.1万套。
(三)供应安排。
2011年,预计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76万套,其中,市本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02万套,区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28万套,社会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0.46万套。
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实际供应量,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各区将通过向社会购租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十二、资金安排与货币补贴
(一)资金安排。
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资金为145亿元(不含货币补贴),其中通过租售回收资金再投入34亿元,财政新增安排投资为26亿元,吸引社会资金投资85亿元。
(二)货币补贴。
2011年,计划对5000户户籍住房困难人群进行货币补贴(已满足审核条件人数为准),安排补贴资金约0.6亿元。
关于《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规定的各类人才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将通过财政专项安排,预计约3亿元。
第五章 政策措施
十三、贯彻“十二五”规划要求,重点推进人才安居、工程质量、监察责任等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
贯彻落实“十二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我市政策制度体系的工作目标,重点推进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为核心的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出台关于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人才安居管理暂行办法和各行业人才认定标准等,并进一步推进质量保证政策体系、多层次的任务分解与监察责任政策体系、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
十四、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2011年,我市将在2010年《“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安居型商品房供应和货币补贴力度,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保障条件的人才全部提供实物或货币的住房保障,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提升我市人才吸引力。
十五、开展全市住房保障需求调研,建立全覆盖的住房保障工作信息系统网络
完善住房保障统计和调查制度,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指定专人进行本区的数据管理工作,年内开展一次全市住房保障需求调研工作,以此为基础,建立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平台与跟踪分析平台,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由专人对本区住房保障数据进行统一更新和跟踪管理,在现有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将保障性住房存量信息统计与住房保障需求调研相结合,通过增加和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住房保障数据与相关政府部门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利用技术手段确保住房保障信息更新及时、数据准确,从而完善覆盖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化管理。
十六、构建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机制,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