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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优十佳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职能处室审核。厅机关各职能处室,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分别对各设区市及厅直单位(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厅建管处、村镇处及相关部门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的审核,由建管处牵头;厅城建处负责城镇管理行业(供水、燃气、园林、环卫、市政、12319热线和城镇行政执法管理)的审核;厅规划处和村镇处负责城乡规划管理行业的审核,由规划处牵头;厅房产处和住房保障处负责房地产管理行业的审核,由房产处牵头;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的审核;厅风景名胜中心负责风景名胜管理行业的审核;厅直机关党委负责厅直系统的组织申报工作。各职能处室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文明办)。
  3、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根据各处室汇总上报的材料,分组进行考核。结合各组实地考核情况,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在100名拟表彰人选中,初步确定十佳文明服务标兵人选。
  4、公示及表彰。拟表彰人选将在“江西住房城乡建设网”和“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建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完毕后,由厅党组审定表彰人选,正式行文予以表彰,并由所在单位发放1000元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总结去年开展全省百名服务标兵评选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发展提升年活动、单位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评选工作成为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有力推手。
  2、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各单位、各部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计生和综合治理部门的意见,确保评选质量。一经发现问题并查实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认真组织,及时报送。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所有申报人员须填写《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标兵申报表》(见附件2),并将简要事迹材料(800字以内)按表格要求填写进《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用word格式),于截止日8月12日前报省厅相关职能处室。不另附先进事迹材料。
  厅建管处联系人:胡娟,电话:6230061,电子信箱:hujuan3@163.com

  厅规划处联系人:伍锡伦,电话:6222769,电子信箱:xiongwei@sina.com

  厅城建处联系人:何师诞,电话:6225272,电子信箱:hsd66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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