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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木保护,严格控制林木采伐、林地逆转和湿地占用,强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执法,减少毁林,防止森林退化,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扩大森林面积,强化森林经营,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阔叶林、混交林、复层林比重,提高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和林地生产力,通过木材防腐、改性等措施延长木材寿命,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固碳总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增加森林碳汇,抵减工业排放,提升森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拓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3.突出区域发展战略,优化林业发展布局
  推动林业建设布局由注重山区、林区拓展为山区、沿海和城市,突出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特色,促进山区、沿海、城市林业协调发展。沿海地区通过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与红树林保护,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特优经济林等,依靠资源、发挥优势、延伸产业、做大林业;山区在加强江河源头森林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针对不同培育目标和立地条件的速生丰产用材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依赖资源、培育资源、发展产业、做强、做优林业;福州、泉州、厦门三个城市群重点加强城市林业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美化、香化、彩化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市,依托资源、突出生态、提升林业。
  4.突出产业振兴战略,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传统产业向木本粮油、生物质利用、森林旅游、林下利用、花卉苗木、笋竹、森林药材等绿色富民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发展的转变,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鼓励发展高效、环保、绿色、节能、低排的项目和产品,优化林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建设,加快产业集群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林业产业,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积极保障国家木材、粮油、能源安全,达到“产业促发展、产业促生态、产业促经济”的目标,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竞争力。
  5.突出闽台合作战略,促进两岸共同发展
  加快“先行先试”,开创闽台交流合作新局面,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林业合作,创建闽台林业交流合作先行区。充分发挥福建省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涵盖经济林种植、种苗花卉、木竹藤加工、人造板、森林旅游、林产品贸易、林业机械及林业科技等领域的闽台交流合作,创建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基地和窗口,增强两岸合作交流枢纽平台功能,促进海峡两岸共同发展。
  6.突出森林文化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构建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让生态融入生活、用文化凝聚力量,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大森林文化内涵、作用的研究,挖掘森林文化产品,培育森林文化产业,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博物馆等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和森林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意识,加大森林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五)总体布局
  按照优化布局、强化功能、分区施策的原则,逐步构建以“一带两区三群多点”为主体的空间格局,实现山区林业、沿海林业、城市林业协调发展,优化配置林业生产力布局,全面推进“森林福建”建设。
  1.“一带”
  建设一条沿海生态屏障带。在北起福鼎、南至诏安的沿海地区建设以沿海防护林为主体的绿色屏障。重点加强基干林带特别是沙岸、泥岸林带的保护与修复,严格海岸带林地审批,防止基干林带林地流失,防止造成新的断带。继续实施纵深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并结合城乡绿化美化加强村庄防护林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快三都澳、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河口、九龙江河口、漳江口等重要湿地的恢复建设,在保护现有红树林基础上,扩大红树林面积,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2.“两区”
  推动形成山区、沿海林业协调发展的两大格局。按照做强林业、做大林业、做优林业的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分区推动,突出区域特色。
  山区围绕做强、做优林业,在保护好闽江、汀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和区位生态公益林,加强矿区、易灾地区、重点水土流失区生态治理的同时,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高优森林资源培育业,发展生物制药、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林产化工等高效林产业,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沿海围绕做大林业,在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同时,重点开展绿色城市、绿色村镇和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社区),见缝插绿,身边增绿,扩大森林面积,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特优经济林、苗木花卉、家具、林产品贸易、林业机械和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东南地区港口优势,拓展林业发展领域。
  3.“三群”
  打造以福州、泉州、厦门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的三大森林城市群。把森林引入城市,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实施沿江、沿湖、沿路的通道绿化和大规模扩绿,重点依据林网化、水网化原则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网络建设。积极构建城市森林屏障,大力推进环城景观林和城郊、城区森林公园建设,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4.“多点”
  开展以绿色村镇为基点的生态建设,突出抓好省定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重点扶贫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造林绿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富裕;继续做好乡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调查和建档分级工作,加强名木古树的管护,切实保护好农村风水林为主的自然生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发掘乡村森林文化内涵和产品,建设森林文化教育基地和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发展森林文化旅游,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发展。

四、建设重点与布局

  (一)实施五大生态工程
  围绕走生态优先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抚育经营,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提高森林防灾减灾、保障区域用水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等能力,构建更加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打造生态优美之区。
  1.“四绿”工程
  (1)绿色城市。以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城市和县城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重点加强城市、县城、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造林绿化。继续推进福州、厦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龙岩、莆田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支持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城市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家园。“十二五”期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75%,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个,国家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0个,建设绿色开发区(工业园区)100个,绿色军营200个,绿色校园1000个。到201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40%、35%以上;城市建成区森林覆盖率新城区达30%以上、旧城区达20%以上;县城建成区森林覆盖率新城区达25%以上、旧城区达15%以上。
  (2)绿色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村镇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引导农民广泛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树种,将农村居住环境改善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到2015年,创建绿色乡镇300个、绿色村庄3000个,绿色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18.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5.5平方米以上。
  (3)绿色通道。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提高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加快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及一重山造林绿化美化,对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生态环境优美的森林通道。“十二五”期间,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通道绿化长度达9500公里、面积0.87万公顷,沿线两侧一重山造林绿化面积5.24万公顷。到2015年,国省道和铁路沿线两侧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一重山一面坡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
  (4)绿色屏障。在沿海50个县(市、区)重点建设以红树林为主的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建起带、网、片相结合,林种、树种结构合理,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完善,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综合防御体系,形成沿海绿色屏障;进一步强化对3037公里沿海基干林带的保护,严格限制对沿海基干林带林地的开发利用。“十二五”期间,建设基干林带32333公顷,红树林867公顷,纵深防护林171860公顷。到2015年,沿海基干林带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
  2.森林经营工程
  以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理论为指导,逐步构建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重点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木材、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全面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十二五”期间,在扩大中幼林抚育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森林抚育经营,完成中幼林抚育44.1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6.9万公顷,封山育林15.2万公顷。到2015年,森林蓄积量达5.22亿立方米。
  3.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
  加强“六江两溪”(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龙江、敖江、木兰溪、交溪)干流、一级支流为主的江河两侧及库区周围一重山的造林、补植等,将其纳入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修复,加强重点水土流失区、易灾地区的生态治理,实施江河流域及库区周围天然林保护工程,优化区域林分结构,提升区域森林生态功能。“十二五”期间,完成流域一重山造林3.7万公顷,对142万公顷天然阔叶用材林实行封禁。到2015年,重点江河流域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重点江河流域一重山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0%以上。
  4.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积极贯彻“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大力实施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一是重点完善自然保护区群网,形成武夷山脉自然保护区群、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自然保护区群、沿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群和闽江流域自然保护区群的“三纵一横”自然保护区网络。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布局,重点实施对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关键区域的抢救性保护,逐步将重点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列为自然保护区、小区,维护生物多样性。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提高保护和监测能力。重点实施华南虎等20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福建柏等23种(科、属)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救护,强化对旗舰物种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三是强化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维护天然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划定湿地多功能用途区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对重要湿地实施保护。重点加强对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闽江河口、三都澳、沙埕港等红树林主要分布区的保护,恢复和扩大红树林面积。“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新(扩)建自然保护区27个、自然保护小区(点)300个;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到2015年,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45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25%以上;自然保护面积达92.3万公顷,占陆域面积7.6%。
  5.森林灾害防控工程
  森林防火重点建设较完善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提高生物防火林带密度,完成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开展森林航空消防,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水平、快速反应与火灾扑救能力,初步建成森林防火宣教培训与火案勘查体系,形成较完善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初步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十二五”期间,建设省级森林火险预警分中心1个、森林火险要素监测站131个、可燃物因子采集站31个,营造生物防火林带23473公里;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18支、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164支,建设森林航空消防航站2个、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61个(省级1个、地市级9个、县级51个)。到2015年,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0次/10万公顷以下,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治理区域森林防火语音通讯平均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般治理区域达到90%以上。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加强预警监测、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范和除治力度。“十二五”期间,建设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中心1个、区域预警中心3个,建立完善40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建立省级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监控中心1个、地市级6个、县级13个,建设(改建)航空防治基地1个,扩建省级生物防治中心1个,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个,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4个。到2015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86%以上,有效防治率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二)建设十大资源基地
  充分发挥我省自然条件等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十大资源基地建设,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木材、木本油料、可再生能源、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林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国家木材、粮油、能源等战略性资源安全。优化基地发展布局和结构,强化商品林抚育经营,改良传统的林地清理方式和经营措施,推行生态环境友好的集约经营模式。到2015年,新建41.2万公顷,改造(培)26.7万公顷,使全省资源培育基地总面积达240万公顷。
  1.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发展以培育一般用材为目标,生长快、产量高、质量好、轮伐期较短的集约经营人工林。南平、三明、龙岩重点以杉木、马尾松、檫树和乳源木莲等乡土速生阔叶树为主;漳州、泉州、莆田、福州重点以桉树、相思树、湿地松及红锥等乡土阔叶树为主;宁德重点以柳杉、香椿、檫树为主。“十二五”期间,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15.7万公顷,其中新造13.0万公顷、改造2.7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面积达86.6万公顷。
  2.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
  发展以培育纤维用材、板材等原料林为目标,短轮伐期集约经营的人工林。南平、三明、龙岩重点发展以杉木、马尾松高世代良种、泡桐和耐寒桉树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厦门重点发展桉树、相思树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宁德重点发展耐寒桉树和乡土速生阔叶树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8.6万公顷,其中新造6.2万公顷、改造2.4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达30.0万公顷。
  3.珍贵树种基地
  积极扶持材质优良、育种成熟的珍贵乡土用材林基地建设,如闽楠、樟树、红豆杉、建柏、降香黄檀、观光木、鹅掌楸等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珍贵树种基地4.1万公顷,其中新造3.6万公顷、改造0.5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达6.7万公顷。
  4.大径材基地
  大力发展以培育大口径材种为目标的用材林基地建设。三明和南平重点发展以杉木、马尾松、优良乡土阔叶树为主的大径材基地;龙岩重点发展以马尾松和优良乡土阔叶树为主的大径材基地;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厦门重点发展以桉树、相思树、建柏、湿地松等为主的大径材基地;宁德重点发展以柳杉、火炬松、优良乡土阔叶树为主的大径材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大径材基地7.3万公顷,其中新造3.6万公顷、改培3.7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大径材基地达16.7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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