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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5.丰产竹林基地
  大力扶持以竹山道路、竹林喷灌、竹林配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南平、三明、龙岩重点发展毛竹丰产林基地;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发展毛竹丰产林基地的同时,加强麻竹、绿竹等中小径竹丰产基地。“十二五”期间,培育丰产竹林基地10.3万公顷,其中新造0.6万公顷、改造9.7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丰产竹林基地达40.0万公顷。
  6.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基地
  大力发展油茶、板栗、锥栗等木本粮油基地,重点加快丰产油茶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优质柑桔、枇杷、柚子、橄榄、柿子、黄花梨、奈、早熟梨、桃、李、梅等名特优水果基地以及铁观音、金观音等高香型优良品种茶叶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基地13.1万公顷,其中新建6.7万公顷,改造6.4万公顷。至2015年,全省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基地达43.3万公顷。
  7.造林绿化种苗基地
  大力推进新一轮良种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杉木三代、马尾松二代等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种子园和优良乡土树种绿化大苗基地。“十二五”期间,新建林木良种基地886.7公顷,苗木培育基地3646.7公顷(其中绿化大苗基地3473.3公顷),林木采种基地306.7公顷。到2015年,全省造林绿化种苗基地达13967公顷,其中林木良种基地3940.0公顷,苗木培育基地8373.3公顷(其中绿化大苗基地7793.3公顷),林木采种基地1653.3公顷。
  8.花卉基地
  重点发展水仙花、兰花、杜鹃花、多肉植物、棕榈科植物、榕树盆景等六大花卉拳头产品和主要鲜切花品种。“十二五”期间,建设花卉生产基地0.9万公顷,其中新建0.6万公顷、改建0.3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花卉生产基地达2.6万公顷,培育、开发新品种8~10个。
  9.森林药材基地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农药等市场需求看好的新型种类,科学制定森林药材基地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标准,推行中药材生产管理规范(GAP)。重点建设杜仲、厚朴、南方红豆杉、三尖杉、黄栀子、铁皮石斛、银杏、柘树、太子参、金线莲、草珊瑚、雷公藤、互叶百千层、鹿、黑熊、蛇等森林动植物药材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十二五”期间,建设植物药材基地3.3万公顷,其中新建2.7万公顷、改建0.6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植物药材基地达6.0万公顷。
  10.生物质原料林基地
  大力发展以生物质能源林、特种用途工业原料林为主的集约经营人工林基地。重点建设黄连木、麻疯树、油桐、乌桕等生物质能源林栽培基地,同时开展无患子、山苍子、马尾松、漆树等生物化工原料林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生物质原料林基地4.1万公顷(生物质能源林3.4万公顷,生物化工原料林0.7万公顷),其中新造3.7万公顷、改造0.4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生物质原料林基地达6.7万公顷。

  专栏4 “十二五”十大资源基地规划任务表
  单位:万公顷(万亩)

基地名称

现有

规模

十二五规划

2015年

新造

改造(改培)

合计

190.2

41.2

26.7

240 (3600)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73.3

13.0

2.7

86.6 (1300)

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

24.7

6.2

2.4

30.0 (450)

珍贵树种基地

3.6

3.6

0.5

6.7 (100)

大径材基地

10.0

3.6

3.7

16.7 (250)

丰产竹林基地

33.7

0.6

9.7

40.0 (600)

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基地

36.4

6.7

6.4

43.3 (650)

造林绿化种苗基地

0.9

0.5

 

1.4 (21)

花卉基地

2.2

0.6

0.3

2.6(39)

森林药材基地

2.7

2.7

0.6

6.0 (90)

生物质原料林基地

2.7

3.7

0.4

6.7 (100)


  (三)培育五大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闽台合作交流窗口的区位优势以及遍布全球的闽籍木材经营加工商的人才优势,构建我省林业经济产业带,完善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五大林业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省培育5个年产值100亿以上的产业集中区,10个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10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
  1.外向型林产工业集群
  以莆田为中心,辐射泉州、福州。重点发展进口木材加工贸易(包括木雕和古典家具)和纸及纸制品加工产业。进口木材加工贸易产业以莆田为中心,辐射福州,依托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仙游仿古家具城、莆田工艺美术城和福州林产品交易中心,发展以进口木材为原料的木材加工贸易、木竹雕刻工艺品和古典家具产业。到2015年,年进口原木300万立方米,培育以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为中心的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中区,秀屿、仙游等2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区),2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
  纸及纸制品加工产业以泉州为中心,辐射莆田、漳州。依托泉州纸制品加工集聚区和莆田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发展以短周期工业原料林、进口纸浆为原料的制浆造纸业和以进口废纸浆为原料的纸制品加工业。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制浆造纸和纸制品加工产业集中区,1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培育1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造纸龙头企业。
  2.木制家具、花卉产业集群
  以漳州为中心,辐射泉州、厦门。重点发展人造板家具、种苗花卉等产业。人造板家具产业以漳州为中心,辐射泉州、厦门。重点以漳州速生丰产林和进口木材为原料,发展以胶合板为主的人造板加工和木制家具制造为主的木材深加工产业。到2015年,年生产短周期工业原料100万立方米,进口木材150万立方米,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木制家具产业集中区,1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2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
  种苗花卉产业以漳州为中心,辐射龙岩、厦门。以海峡两岸花博会为平台,以海峡两岸(漳州)花卉集散中心、厦门亚热带花卉中心为依托,发展以鲜切花、种苗花卉贸易、香精香料提取等为主的种苗花卉加工贸易产业。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培育1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3.林产工业和生物产业集群
  林产工业以三明为中心,辐射龙岩。依托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发展马尾松、杉木、桉树、竹材等为原料的人造板加工、制浆造纸、林产化工、木竹加工、森林食品等林产工业。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林产工业集中区,永安、沙县、新罗等3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2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
  生物产业以三明、泉州、宁德为中心,辐射龙岩。依托三明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泉州永春生物产业园区、宁德柘荣药城,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产业。到2015年,培育三元、永春、柘荣等3个生物医药年产值超10亿元的县(区),全省生物医药年产值超100亿元,生物能源产业年产值超50亿元。
  4.林产化工和笋竹加工产业集群
  以南平为中心,发挥闽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笋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活性炭、笋竹加工等特色产业。林产化工业依托建阳海西林产工贸城,辐射邵武林产加工园区;活性炭产业依托延平绿色工业园,辐射建瓯、顺昌、邵武、沙县、泰宁等周边县市;笋竹加工产业依托建瓯中国笋竹城,辐射延平绿色工业园、南平市武夷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和政和(中国)竹工艺餐茶具城。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笋竹加工产业集中区,邵武、建瓯等2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2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
  5.森林旅游产业集群
  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努力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整合龙岩、三明、南平的绿色山水旅游资源,辐射漳州、泉州的山区县(市),利用武夷山、福建土楼、泰宁丹霞等世遗品牌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森林生态休闲、养生度假和森林文化体验旅游,加快构建闽西北森林旅游集群,并向广东、江西、浙江等周边辐射,吸引邻省客源。整合宁德、福州森林旅游资源和沿海各市山海兼备的旅游资源,利用厦门、泉州等滨海旅游目的地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滨海旅游和城市周边森林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闽东北森林旅游集群,并以此向浙南、粤东辐射,扩大客源市场。到“十二五”末,培育全省森林旅游产值超200亿元。
  (四)繁荣森林文化
  1.森林文化基地建设
  加强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博物馆、森林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名木古树保护基地等为主要载体的森林文化基地建设,加快森林文化培育。“十二五”期间,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1处、湿地公园10处、森林人家159家、森林博物馆(展览室)10处、科普长廊50个。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森林公园,全省森林公园达126处,面积22万公顷;湿地公园15处;森林人家531家;县级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总数达300个。
  2.森林文化创作和宣传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宣教和交流,在武夷山、闽江河口等自然保护区分别建立陆地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馆,在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闽台生物多样性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和指导各级自然保护区与香港、台湾保护区建立协作关系,开展两岸三地水鸟保护与湿地可持续利用研究与交流活动。加强森林文化产品创作,调查收集挖掘福建森林文化资源,编写《森林文化系列丛书》,推动森林文化理论系统研究和学术研讨,丰富森林文化产品;通过生态摄影展、文艺家采风、野生动植物及名木古树保护成果展等活动,鼓励以森林文化为题材的文学、影视、美术作品等创制;组织策划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林博会、绿博会、花博会、文化节、城市森林论坛、“森林福建”论坛等活动,传播各具特色的森林文化。加强各类媒体宣传,及时广泛地传播林业生态知识和林业生态建设成就,反映“森林福建”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为建设“森林福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构建闽台合作交流平台
  以海峡两岸林业合作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载体,加强两岸林业在林木良种、花卉、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将福建林业建成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窗口。到2015年,闽台林业合作项目达100个,利用台资2亿美元。
  1.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林业合作
  凸显平潭先行先试地位,努力探索灵活多样的两岸林业合作方式,重点加强平潭与台湾在海岛生态建设、林木种苗、林业科技及人才培训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台湾投资商共同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森林旅游开发开放,努力将平潭建设成为促进两岸林业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
  2.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暨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福建)林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闽台林业科技交流合作中心、闽台林业物种繁育交流中心、闽台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中心等两个展会和四个中心。
  3.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闽北木竹加工产业集聚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高优林业合作示范园、林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园、森林旅游合作示范园、生物多样性保育示范园、闽台植物科普示范园等三个产业集中区和六个示范园。
  (六)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1.林业工作站
  逐步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把基层林业站建设统一纳入各级林业部门的发展规划,增加林业站建设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业站办公条件。按照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加强林业标准站、林业站综合服务平台和林业站重点县建设。到2015年,新建林业标准站300个,林业站综合服务平台700个,林业站建设重点县35个。
  2.林业检查站
  加大林业检查站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完善林业检查站值班、办公、检查场道、执法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交通、通讯、勘验检测等技术设备。优化林业检查站布局,重点布局在林业重点工程区、交通干线以及通往木材集散地的主要路段,完善全省木材、野生动植物运输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到2015年,全省建设完善林业检查站150个,其中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达到100个。
  3.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和基层派出所
  着力提高森林公安信息化应用和警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公安信息网络和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及办公用房建设。全面落实公安部“金盾工程”一体化建设,努力提升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应用水平,以森林公安综合信息为载体,以网络和数据库技术为依托,完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接处警平台、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执法监督平台、公众服务平台。到2015年,实行省、市、县及派出所联网,实现跨部门、跨平台、跨系统的信息共享。新(改、扩)建216个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53个县级森林公安分局的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完成三级以上森林公安派出所2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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