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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拉萨市古籍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任 玉 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 占 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

  马 荣 清  市档案局局长

  罗  桑  市民宗局副局长

  穷  达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前 敏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粮 企  市文物局副局长

  刘 晓 莉  城关区文广局局长

  洛  丹  堆龙德庆县文广局局长

  王 军 旗  曲水县文广局局长

  米玛次仁  林周县文广局局长

  米玛次仁  达孜县文广局局长

  巴桑加措  当雄县文广局局长

  其米顿珠  尼木县文广局局长

  格  桑  墨竹工卡县文广局局长

  拉萨市古籍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于占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普查、申报、保护、培训等各项具体事宜,办公室成员由扎西加措、索朗达瓦、曹雅娟、卓玛、顿阳组成。

  (二)建立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文物局、市档案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四、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2015年之前基本完成拉萨市藏文等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有计划地改善重点古籍收藏单位的保管条件,开展古籍修复工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全面普查阶段(2011年6月-2013年6月)

  建立健全古籍普查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召开全市古籍保护工作动员会,开展培训。全面启动古籍普查登记,以各县、区和各保护单位为主,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深入普查,认真登记,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和督查。

  2、第二阶段:建档修复阶段(2013年7月-2014年6月)

  整理古籍数据,建立古籍普查数据库,启动古籍修复。

  3、第三阶段:申报国家名录阶段(2014年7月-2015年6月)

  在普查数据基础上,选择部分珍贵古籍向上申报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4、第四阶段:汇总上报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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