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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城市道路景观规划对沿线建构筑物进行整治以及景观生态带建设、广告牌清理、违法建筑拆除、企业环境整治。

  5.为了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位于近期拟建设地块内的农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景观整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动员部署、落实任务(5月27日至6月15日)。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安排布置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编制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整治过程。

  2.明确责任,完成整治(6月16日至8月15日)。根据制定的有关政策,沿线各村和企业单位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加强检查和指导,对有关重点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验收考核,资料归档(8月15日至8月30日)。对沿线各村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审核审计、兑现政策,在此基础上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阶段: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待二环路竣工后,根据沿线规划控制及开发情况,按城市景观设计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完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高等级公路沿线生态带建设

  结合沿线植被恢复、林地建设及经果林种植计划,适时进行绿化。

  四、经费筹措及补助标准

  按照各区(市、县)自筹为主,市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沿线摸底情况,按每区(市、县)500至1000万元进行补助(各区、市、县先行拨付一半补助,待验收后再补足安排计划),共计需安排补助资金925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安排2000万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对整治工作完成较好的区(市、县)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高等级公路沿线及城市快速路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长青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继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筑江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城管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农委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区、市、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实施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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