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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1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花卉产业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是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首都市场、资源、人才、技术等方面优势,尽快将花卉产业培育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优势产业,对于提升首都经济辐射影响力,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促进本市花卉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着眼于国内外花卉市场和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代装备和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农民为主体,以产业化经营企业为龙头,坚持把优化结构与自主创新、拓展规模与市场引领、集约发展与塑造品牌、示范带动与农民致富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花卉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和全面升级,构建具有观光休闲和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的都市型现代花卉产业体系。

  (二)功能定位。

  紧紧围绕花卉产业研发创新、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消费服务四大环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投资推动、贸易带动、消费拉动、政策调动”五大战略,加快建设全国优新品种研发、生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的创新辐射中心,全国优新种球、种苗、高档盆花和优质切花设施栽培的高端生产中心,全国花卉交易物流、信息咨询和花卉文化创意服务的市场消费中心,努力使本市成为引领全国花卉产业自主创新与高端生产的示范高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花卉文化创意、消费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三)发展目标。

  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农业产业的总体布局,引导建设两个一级花卉交易中心,着力打造山区和平原两大花卉产业发展带,高标准建设一批花卉生产观光示范园区(镇),重点扶持培育一批花卉龙头企业。力争到2015年,使全市花卉生产总面积达0.667万公顷(10万亩),生产总值达30亿元,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花卉研发创新体系。

  1.强化本地优势栽培品种自主研发创新。提高花卉种球、种苗、种子等优势产品原种进口替代能力,力争每年推出3至5个自主研发花卉新品种。构建具有区域特点的花卉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花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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