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招商引资。以产业集聚区为主平台,以引进重大项目落地为核心,持续深入推进大招商活动,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
1.开展产业集群招商。突出产业发展重点,每个产业集聚区根据已确定的主导产业,着力抓好一批基地型、龙头型项目的引进落地,吸引带动配套和关联企业跟进转移。重点推进富士康电子信息千亿元产业集群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汽车及装备制造、食品、铝精深加工等超百亿的产业集群。
2.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谋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招商项目,积极进行宣传推介。把投资10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以及重大新兴先导产业项目全部纳入市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瞄准重点区域,盯住合作对象,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合作方案,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对接,完善客商资源库,大力开展驻地招商、区域招商、委托招商、专业对口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每个产业集聚区力争年内引进2个以上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或知名企业落地。
(四)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扩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重点完善对外联系通道、环保设施、供电设施,加强质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1.道路交通设施。加快集聚区外联道路、发展区主干道路建设,把集聚区交通项目优先纳入各级交通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所有省级产业集聚区建成实现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高标准快捷通道。
2.供电和通信设施。重点支持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集聚区用电需求。加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全面完成集聚区3G和宽带网络覆盖。
3.污水处理、供排水和供热供气设施。优先支持集聚区环保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输变电站建设,积极推进现有管网向集聚区延伸。加强热源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集聚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提高供热、供气普及率。
4.标准厂房。优先保障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强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和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力争年内建设2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5.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产品检测检验体系,推动龙头型骨干物流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发展物流网点。
(五)深入推进要素平台建设。加强投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土地收储平台建设,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实力,做大规模,破解资金、土地等要素瓶颈制约。
1.扩大融资规模。将上级财政补助以及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类专项资金,符合投融资平台经营范围的由财政补贴改为资本金注入,进一步壮大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本实力。探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依托其稳定收益发行债券,优化投融资平台债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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