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平罗县,彭阳县,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5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6年,隆德县,泾源县,海原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7年,同心县,西吉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履行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 “十二五”及中长期教育发展的重点,做到政策配套、措施有力、工作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并将推进此项工作纳入对市、县(区)人民政府的考核之中。
(二)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方案。按照“扩大优质、提高薄弱、共同促进”的思路,结合本地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对布局调整后需要保留的教学点、初小、完小和初中,依照《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宁教基〔2011〕12号)(以下简称《基本标准》),逐校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制定未达标学校的达标规划,在经费投入、仪器设备配置、学校领导和教师交流、教师补充和培训、工作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使其如期达标。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做到目标和任务明确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完善得力,并落实到每个年度,每个责任部门和学校。各地要将办好必要的初小及教学点作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公用经费拨付水平,优化教师配备,安排优秀教师巡回教学,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要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之一,包括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3个子项目。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投入机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将支持改造薄弱学校、完善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实现中小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全面达标。各地要对照《基本标准》逐校进行检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制定资金投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