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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范围:上海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
  主题: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四、工作依据
  (一)卫生部发布的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标准。
  (二)卫生部、我市确定的相关改革评价指标。
  五、工作原则
  (一)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相融合
  结合卫生系统自身特点,把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医院服务内涵,切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力求以高尚的医德、务实的作风、优良的服务赢得患者的尊重和信赖,推进医院科学和谐发展。
  (二)创建工作要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中心工作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坚持医院公益性,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行改善群众就医服务、控制医药费用和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等惠民措施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创建工作与医院综合评审工作相衔接
  医院综合评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和科学引导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公立医院改革中支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工作要以医院综合评审工作为基础,合理确定医院在医改中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的评价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
  印发开展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1年7月-12月)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国福利会等办医主体按照卫生部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要求,指导所属医院开展为期5个月的自评自建工作。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国福利会等办医主体将本系统医院自查自建工作总结于2011年11月底前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创建工作重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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