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区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宁夏演艺集团,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深化全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职能转变,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逐步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组建步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自治区文化厅负责。)
四、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十八)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立自治区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登记、备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业各类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加快改革农村征地制度,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分别负责。)
(十九)推进水利改革。加速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节水补偿奖励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水权转化制度。(自治区水利厅负责。)
(二十)加快林权改革。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制定评估办法和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免评估等相关优惠政策。争取将林改后的集体林地纳入省(区)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抓好林权流转管理,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推进国有农场和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做好中宁县和原州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自治区林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