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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2、放射卫生档案的建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
  4、对于涉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资料,放射诊疗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5、放射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每年度增补相关内容。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内容

  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档案
  二、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三、建设项目档案
  四、放射诊疗设备档案
  五、放射工作人员档案
  六、剂量检测仪器与质量控制设备档案

  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档案
  1、放射诊疗许可证证书、副本
  2、放射诊疗科目登记证明
  3、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明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或复印件
  4、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证或复印件
  5、放射工作人员大型设备上岗证或复印件

  二、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1、放射卫生组织机构

组织

职务

姓名

部门

行政职务

分管内容

备注

分管院长

 

 

 

 

 

 

 

 

 

 

 

 

 

 

 

 

设备性能

及防护检测

 

 

 

 

职业健康检查

 

 

 

 

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工作

人员培训

 

 

 

 

建设项目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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