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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开发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与洪湖、监利联动打造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区。潜江市重点开发龙湾楚文化遗址、兴隆水利工程旅游区、曹禺文化旅游区和借粮湖、返湾湖等旅游景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文化旅游区、石家河远古文化旅游区、长寿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沉湖生态农业旅游区和张家湖生态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一)襄阳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南河小三峡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长江三峡和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故里、昭君故里、嫘祖故里、清江巴土风情、三国文化、柴埠溪等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实现由观光型旅游过境地向复合型旅游目的地转变,由单一旅游行业向大旅游产业转变。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的核心旅游品牌;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生态休闲、运动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旅游区,中心城区运动休闲区、楚文化旅游区、屈家岭文化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徐家河、银杏谷、桐柏山太白顶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以清江山水风光、土苗民族风情为突破口,重点开发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坪坝营、神农溪、恩施清江画廊、恩施土司城、梭布垭、唐崖河、仙佛寺、屏山爵府、彭家寨等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促进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打造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第七章 旅游公共服务



  在加强硬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旅游服务中心

  加快省旅游服务中心、门户集散地、交通枢纽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目的地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级联动的旅游服务网络。

  结合建设武汉大型旅游港,建设集旅游综合服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业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北省旅游服务中心,强化旅游指挥调度、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交流与展示、旅游科技研发与培训、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紧急救援等功能。以全省旅游服务中心为中枢,打造覆盖全省的旅游公共服务指挥平台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对接和服务协作。

  在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州、咸宁、恩施和其他城市,围绕旅游者集散和消费,建设相应规模和功能的旅游服务中心。强化各旅游服务中心的游客流向引导、交通疏散、区域旅游形象展示、旅游服务预订和接待等功能。在全省重要县市、旅游名镇合理布局覆盖一定区域的游客服务中心,实现游客服务功能。各A级景区建设符合相应要求的游客服务中心。

  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主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设立醒目的旅游标识和专门的服务柜台,以散客为服务主体,提供公益性的人工咨询、触摸屏电脑信息自助查询、宣传品免费发放及阅览等服务,使旅游者得到最直接、最便捷、最完善的湖北旅游资讯服务。

  二、旅游信息平台

  整合全省旅游信息资源,建立标准统一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媒体数据库,内容包括数字地图、卫星航拍地图、三维城市、景区全图和文字、图片、视频,实现资源共享和网上游湖北。建设各级目的地旅游网站、多语种海外网站,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资讯和指南服务。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内容,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和运营模式。依托多媒体旅游数据库,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开发手机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大容量、多通道的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流与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同步流动。

  建立健全旅游信息预报和发布制度,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旅游产品、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有关信息。

  加强对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引导,支持旅游企业以信息技术推动管理和服务流程再造,鼓励旅游企业拓展信息提供、出游咨询、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投诉受理等在线业务,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便利。

  三、旅游标识系统

  规范设置交通引导系统,形成道路系统与地图系统协调一致的多方位引导系统。在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旅游集聚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中英文交通指示牌。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旅游支线公路、公共活动场所、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逐步普及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旅游形象展示标识。完善旅游景区的导览标志设置,改进和完善各级景区内部场所标志系统。建立旅游解说系统,完善导游服务系统,主要旅游景区逐步实现无线导游和多语种自动导游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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