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督查分组及督查地市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安阳、焦作、鹤壁、濮阳、新乡、济源
组 长:李新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成 员:程 刚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杨 展 省建科院
薄 涛 商丘市招标办
陈启华 省建筑审图所
金昌来 洛阳市安监站
赵 军 三门峡市安监站
联络员:程刚(13333869035)
第二组: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许昌、漯河
组 长:陈子培 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 员:高贵平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曾繁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曹玉恩 信阳市招标办
娄玉宝 省建设审图所
侯 建 安阳市安监站
牛文重 鹤壁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络员:曾繁娜(13939029869)
第三组:商丘、周口、南阳、平顶山、驻马店、信阳
组 长:王晓惠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书记
成 员:林郁萍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范非凡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宋卫红 焦作市招标办
郭福若 郑州蓝图审图所
杨延忠 新乡市安监站
邢书辉 开封市安监站
联络员:范非凡(13937110165)
(二)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15日,督查组到每个地市具体时间由组长提前通知地市。
六、督查要求
(一)做好迎检准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自查、检查、抽查工作。各受检省辖市、县建设局(委)要按照豫建建〔2011〕30号文件要求,提供在建工程项目表等附件表格供督查组抽查项目使用,受检企业和项目部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现场应准备完善的工程技术资料,积极配合省厅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各地迎检接待一律从简,遵守廉洁纪律要求。
(二)落实整改责任。检查时发现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不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督促地市及企业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督促地市主管部门及企业、项目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的项目要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边检边整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