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豫工信〔2009〕339号)
各省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现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58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请认真组织落实,现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加强年终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抓紧对2009年安排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年初确定淘汰的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到位。
二、安排好明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精神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在认真排查本地区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制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制定的淘汰计划要落实到行业、企业,明确具体生产线、产品名称和生产能力。
三、及时报送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在认真检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和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安排”书面材料,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送到省厅产业政策处。省厅于2010年1月中旬组织人员到各省辖市了解情况,听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