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13.积极创建“十百千”骨干企业。“十二五”期间,全省培育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过十亿、过百亿、过千亿元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资本运作、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优势,以资产、品牌、管理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鼓励和引导业态相同、商圈相叠、实力相近的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14.提升商贸流通企业管理运营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提高企业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优化业务流程和交易方式,探索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丰富营销手段。推广应用资源管理计划、供应链管理、需求链管理和商业智能等技术,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管理、网络化运营、规范化发展。
  15.深化商贸流通业对外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零售企业,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吸引跨国公司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推动优势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支持企业在省外、国外建立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山东商品在外部市场的占有率。
  四、优化商贸流通环境,提高调控保障水平
  16.营造诚信经营环境。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强化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指导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制定诚信创建标准,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深入持久地开展诚信商贸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实行重点行业、岗位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记录,依法探索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打造诚信商贸首善之区。
  17.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商业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立完善重要商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视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18.打造“12312”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拓展“12312”服务内容,完善举报投诉受理、便民服务指导、政策业务咨询、交办反馈监督等功能,建设覆盖全省范围、全天候服务、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9.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加强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和进出口调剂,保障市场繁荣稳定。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预测预警体系。建立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正确引导消费预期。依托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扩大储备规模。建立健全应急调控反应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