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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李所仁 南郊区副区长
  岑秉昌 新荣区副区长
  何文平 矿区副区长
  成 员:李世有 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王培忠 大同市防雷监测站站长
  贾宝春 天镇县气象局局长
  高培德 大同县气象局局长
  常向东 左云县气象局局长
  梁亚青 灵丘县气象局局长
  薛 东 广灵县气象局局长
  杨兴溪 阳高县气象局局长
  杜少佳 浑源县气象局局长
  (二)市领导组办公室
  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大同市气象局法规科,负责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雷安全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县区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有关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刘勇明(兼)
  副 主 任:李世有(兼)等
  (三)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领导组组织市气象局有关人员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县气象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区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一)民爆物及烟花爆竹行业、化工、石油和电厂等生产、运输、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事业单位。
  (二)各工矿企业,各国有煤矿,各县区、乡镇地方煤矿。
  (三)学校、机场、车站、宾馆、医院、证券市场、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露天大型娱乐设施。
  (四)银行、证券、保险、通信、电力、广播电视及交通运输等行业。
  (五)高层建(构)筑、重点建设工程。
  (六)易遭受雷击的其它建(构)筑物和设施,尤其是具有不可再生属性的文物和古建筑。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对全市防雷安装、使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及《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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