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大力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抓紧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继续深入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落实好见习补贴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建设,推进 “实名制”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月”、“校企对接”、“就业指导进校园”“一企一岗”、“创业助我行”等系列活动,努力打造“永不落幕”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聘活动。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补贴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援助力度。
4.加大力度推进农民工工作。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资金监管等机制,提升本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质量。完善积分制入户相关政策,建立积分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好“南粤春暖行动”各项服务,强化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针对性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情系农民工、共筑南粤梦”为主题的系列农民工人文关怀活动,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
5.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培养专业农民的总体思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施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工程。开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农机推广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开展种养能手、农业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展有创业意向的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农民创业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提高增收能力。全省年度培训农民不少于5万人。
6.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南粤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帮扶10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加快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形成动态管理和及时帮扶机制。制定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办法,结合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开展 “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
7.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规模增长。各地要广泛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加强培训和就业的衔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制订实施“助残春风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困难援助和帮扶制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等多形式、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规模增长,努力实现全省年度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1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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