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优服务助就业计划,推进基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均等化。
1.努力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大力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活动,多形式组织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积极组织“送岗位”下乡进村,促进供求双方对接匹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省际劳务对接合作,提升合作层次,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模式,着力引进我省企业转型升级急需的技能人才。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建设,逐步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现场、网络、电话、短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对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库,将企业空岗信息延伸到就业和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密切监测企业用工动态。
2.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理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体制,强化镇(街)、村(居)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重点组织实施村居社区“百站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发放管理,做好就业信息监测工作。
3.加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各类劳动者的身份界限,消除流动障碍,推动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就业和人才开发。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信息查询系统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探索建立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为基础,逐步覆盖各类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四)实施扶创业带就业计划,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全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突破口,抓好促进创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有关部门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各类创业活动,促进大学生、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
2.强化创业服务载体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好现有各类创业教育、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等资源,提高创业教育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到今年年底,珠三角每市建设一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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