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试点,在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继续推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坚持和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尊重群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11年7月上旬)。
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创建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根据我厅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自评自建(2011年7月中旬—12月)。
全省各医院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卫生部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三)推荐遴选(2012年1月—10月)。
各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和辖区医院内医院开展优质服务的情况评出“优质服务医院”(包括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原则上每市评选出2家“优质市级医院”和2家“优质县级医院”。我厅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医院参评“国家级优质医院”、“区域优质医院”和“优质县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医院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关系医院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各地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