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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决定


  12.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收入三大差距。坚持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社会保障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改善村容村貌,引导和组织农民共建美好家园。按照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要求,认真总结苏州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户籍、土地、金融等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有条件的农民有序转为市民。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进一步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差距。举全省之力推进沿海地区大开发大发展,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重点抓好港口、产业和滩涂开发,加快水利、铁路、公路、机场、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承接重大产业项目、集聚优质要素的能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使沿海地区成为全省发展最快、活力最强的经济增长极。加快苏北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继续推进产业、财政、科技、人才“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坚持一市一策,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着力推动区域挂钩帮扶向区域互动发展转变、产业项目转移向产业链转移提升,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振兴步伐,确保2015年苏北人均GDP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快苏中产业集聚和国际化进程,坚持做大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并举,着力在跨江发展和江海联动开发上取得更大成效,尽快融入苏南经济板块;加快苏南转型升级步伐,突出自主创新、产业升级、集约发展,着力建设国内领先的创新型区域,全面增强国际竞争力,率先推进基本实现现代化。坚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GDP增幅,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收入增幅,确保困难群众家庭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更加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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