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功能园区资源,依托深水海港和丰富的海洋资源,重点支持14个沿海县(市、区)设立和建设海洋产业园区,达到标准的优先升格为省级开发区。海洋产业园区按产业链引导布局,突出产业链的延伸、耦合、配套,形成上下游企业相邻布局的产业发展模式,积极推进海洋产业集群化步伐。
第五节 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先规划后围垦,先定位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高起点、跨越式推进沿海滩涂围垦综合开发。2010-2020年,沿海滩涂规划建设21个围区,总面积270万亩。其中,2010-2012年,围垦滩涂60万亩;2013-2015年,围垦滩涂70万亩;2016-2020年,围垦滩涂140万亩。
集约高效利用围垦土地资源。充分发挥沿海滩涂资源和区位优势,以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为重点,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围垦土地的综合效益,建成我国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促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建设临港产业、绿色城镇,形成海洋经济发展重要节点。优化农业、生态、建设三类空间,农业、生态、建设用地比例大致为6:2:2,按功能定位实施城镇、产业、生态等综合开发。农业用地实施成片开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商品粮、盐土农作物和海淡水养殖基地。建设用地结合临海港口,合理布局临港产业和城镇建设,以园区模式进行开发,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大项目,形成大产业,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应。生态用地主要用于沿海人工湿地,沿海水库、防风林、护岸林等建设。建设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实施不同类型的综合开发试点,探索形成综合开发新机制。
有序实施滩涂围垦开发。遵循“依法、科学、适度、有序”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开发利用滩涂、沙洲和海岛及近海海域资源。按照“边试验、边观测、边围垦”的方式,安全稳步地推进滩涂围垦,确保开发利用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充分评估资源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确定新围海堤布局选线,重点对潮上带和潮间带高程在理论基准面2米以上的海域滩涂(包括近岸边滩和岸外辐射沙洲)进行围填开发。按照河口规划治导线的管理要求,统筹河口保护与滩涂利用,维护入海河道河口泄洪排涝能力。科学实施离岸沙洲围垦布局,尤其是促淤导堤布局,挖掘潜在深水大港资源。鼓励采用人工岛式、挖入式、多突堤式等围、填海新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海洋主导产业,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充分发挥港口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园区、基地和企业的载体作用,促进产业集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第一节 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国家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江苏“十二五”规划纲要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列为六大新兴产业。参照国家及我省的标准,将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海水利用、海洋信息服务等列为海洋新兴产业。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引导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共建各类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打造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以骨干企业为中心、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的“江苏海洋工程研发体系”,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能力。依托无锡海洋深潜装备研发基地等,重点开发深远海关键装备设计建造技术。推进陆上装备制造企业与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行业间以重点产品或共性关键技术为纽带的协作同盟。以江苏现有造船龙头企业为主体,以钻井平台、三用工作船、潜水作业船、大型海洋工程多用途工作船等为重点,突破海上高难度油田的新型平台技术,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能力和规模,打造南通千亿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十二五”期间,形成年产各类海洋工程装备15-20艘(套)的生产能力,培育5家以上销售超百亿元的海洋工程装备生产及配套企业。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为发展海洋工程业、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提供技术装备的海洋基础产业,属于国务院确定的七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陆上新发现油气田逐渐减少,未来开发重点将转向海洋,使海洋工程装备业面临重大机遇。未来5年,全球主要钻井平台设备需求量83至116座,生产平台需求量25艘,海洋工程辅助设备需求量约300座/艘,估算海洋工程设备新增需求市场规模约1000亿美元。由于超过50%以上的钻井平台船龄超过20年,大量生产设备FPSO(浮式生产储存卸货装置)需要改装,未来5年老旧设备更新改装市场规模约1500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将在近海新建5000万吨原油产能,带动海洋工程装备总投资超过2500亿元。 |
海洋新能源产业。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建设,突出开发海上风电。以建设国家千万千瓦级沿海风电基地为目标,启动海上风电场建设,重点抓好海上4个(总计100万千瓦)特许权招标项目、7个(总计120万千瓦)示范项目的建设,逐步实现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强海上风电输电规划,提高电网并网技术和接纳能力。严格执行国家风机并网技术与标准,做好并网项目的运营和调度,提高风能和风机发电功率预测能力。至2015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其中:陆上240万千瓦,海上360万千瓦。积极开展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培育发展一批风电设备制造骨干企业,形成整体竞争优势,建设更加完整的产业链和更具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基地。依托海上风电建设,大力发展风电服务业。推进海洋生物能、潮汐能等其他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商业化开发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海洋生物医药业。瞄准国际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发展新动向,加快海洋生物基因工程药物与海洋极端微生物的研究。开展以紫菜为原料的藻红蛋白、紫菜多糖、EPA(廿碳五烯酸)等物质提取,以沙蚕为原料的生物杀虫剂制备及以其他海洋生物为原料的产品研发,逐步形成产业规模。重点建设泰州医药城、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基地、大丰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启东生物医药特色基地等,积极发展高端海洋生物技术产品。“十二五”期间,开发出3-5项功效显著的海洋功能保健食品与医用产品,研制出2-3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药物。
海水综合利用业。紧密结合沿海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人口布局的用水需求,超前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提高海水利用规模和水平。鼓励海水直接利用,至2015年,达40亿立方米/年。适当开展海水淡化,积极推广中小规模的蒸馏法和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及项目应用,“十二五”期间,建立2-3个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培育发展海水利用设备制造,加快反渗透膜、能量回收装置和高压泵等组件以及高效蒸馏部件等的自主化研发。
现代海洋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信息服务业,加快海洋信息体系建设,提供海上通信、海上定位服务、海洋资料及情报管理服务等;积极培育大型信息服务企业,促进海洋信息服务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深入挖掘江苏海洋文化底蕴,重点扶持海洋文化创意企业,建设创意设计产业园,培养海洋文化创意人才。大力发展涉海中介及会展服务业,加快培育涉海业务中介组织,重点发展船舶交易、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洋环保、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等新兴海洋商务服务业;加快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建设,完善商务服务功能,设立服务陇海兰新沿线地区的技术交易市场;积极发展会展交易服务业,提升国际会展功能,打造区域性和国家级会展品牌。
第二节 做大做强海洋主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