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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监测重点

  一是矿山企业集中区--主要分布在习水、桐梓、仁怀、遵义、红花岗等县、区(市)的煤矿、采石场、锰矿等矿山企业集中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地裂缝、塌陷、崩塌等为主。二是主要公路沿线部分地段--茅台高速公路、303省道、茅习公路、习新公路、桐梓至容光等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为主。三是部分城(集)镇建设区--工程不合理开挖、切坡且采取防治措施不当,或未采取防治措施而诱发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1.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2.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

  3.坚持“谁破坏、谁引发、谁治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调动政府多个部门和有关单位、群众,甚至全社会的力量,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二是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和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六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政府部门和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七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八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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