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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指南的通知

  c) 对比(C): --是否提供对比; --是否有和关键竞争对手、行业平均水平,或是标杆之间的对比; --是否有对同类指标在同期和一段时间内的连续性的对比; --申奖组织怎样和这些组织进行对比。
  d) 整合(I): --结果和关键因素及过程条款的关联度如何(例如重要顾客、产品和服务、市场、过程和行动计划); --结果是否与未来指标相联系; --结果是否细分以帮助申奖组织去改进(例如按照顾客进行分类、员工类型、过程、服务或其他)。
  4.1.4.3.8 参见附录D起草评价结论
  起草评价结论步骤如下:
  a) 对于每个条款,撰写评价结论: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来记录分析后的发现。
  b) 通过对《标准》要求和关键因素的考虑,将初步列出的关键因素的数量削减到6-10个对于条款最相关或是最重要的观点。
  c) 在评分簿工作表相关条款上记录起草的结论。
  d) 在相应的列上,对每条结论指出: --是+/++ 优势/强项,还是-/-- 改进机会(双加号和双减号应指出显著的重要观测结论--那些在申奖组织绩效管理系统和对申奖组织响应的评分上有显著影响的。); --满足相关结论的区域[比如1.1a(1),1.1a(2)]; --相关的关键因素(满足注释的评价因素A/D/L/I 或 Le/T/C/I)。
  4.1.4.3.9 参见附录C对条目进行打分
  对条目进行打分的步骤如下:
  a) 回顾《标准》的要求,以及起草的条款结论。
  b) 记录与条款要求和关键因素相关的重要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 ++, --)。
  c) 阅读评分指南的描述,确定一系列组织成就水平的全部、大部分的描述。
  d) 阅读在选择范围之上或之下的排列描述,从而决定申奖组织分数应该落在范围内的哪个位置。
  e) 对每个条款确定一个 5 的倍数的百分比分值。各评审员独立在附录 B.3 和附录B.6提供的打分表的空白处记录百分比分值。
  4.1.5 合议评审
  4.1.5.1 由评审组组长组织本评审组合议形成评审讨论。
  4.1.5.2 合议中应开展充分的讨论,重点是材料独立评审的结论: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各条目的评分进行合议。
  4.1.5.3 校准组内不同成员间的评分偏差,偏差幅度超过10%时,重新合议后进行更改:更高的等级/相同等级/降低等级。对于意见分歧,组长应组织各评审员依据《标准》和取证结果进行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最终结论。
  4.1.5.4 确定申奖组织的材料评审统一得分,形成《材料评审合议评分表》,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1.5.5 各组组长完成合议评审报告--申奖组织材料评审报告。
  4.1.6 材料评审末次会议
  4.1.6.1 组织单位组织召开材料评审末次会议,必要时邀请监察部门参加。
  4.1.6.2 各评审组组长介绍本组材料评审的情况(被评审组织的优势/强项及改进机会、组内合议中存在的主要分歧及一致结论),解答他组组长的疑问,说明推荐与否的意见及理由。必要时组织单位安排现场复核。
  4.1.6.3 组织单位根据该年度申奖组织的资格核查、材料评审得分与结论及复核情况,按照入选名额与授奖名额为2:1的原则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奖组织名单。
  4.2 现场评审
  4.2.1 总则
  组织单位组建现场评审专家组进入受评审组织现场进行查验,现场评审的时间为3~5天。评审组长提前编制详细的现场评审计划(原则要求以小时为单位),在现场评审前提交承办单位审核并商申奖组织盖章确认后报组织单位批准实施。承办单位负责现场评审相关事务工作。
  4.2.2 召开预备会
  4.2.2.1 会议内容
  现场评审组在正式进入现场前一天,由评审组长召集评审组全体成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评审组长组织、主持,根据《标准》明确评审组评审工作分工,确定相关事项。
  4.2.2.2 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
  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原则上以组长制定并经组织单位审批和被评审组织同意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为准,特殊变动或调整应得到组织单位及被评审组织的认可。
  4.2.2.3 确定现场评审重点核查项目
  现场评审是在材料评审基础上进行的现场重点核查。每天核查前评审组应进行核查前讨论,初步确定核查工作重点,并相应作好准备。
  4.2.2.4 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和要求
  评审组长应接纳评审员的合理化建议,对现场评审具体工作分工的安排和内容可予以
  适当调整,并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及要求。
  4.2.3 召开首次会议
  4.2.3.1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
  4.2.3.2 首次会议要求被评审组织高层领导必须出席,评审组全体成员、组织单位成员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出席人员要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首次会议签到表”签名。
  4.2.3.3 首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安排在30分钟之内,首次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一般应包括:
  a) 宣读《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行为规范声明》; b) 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目的、步骤、方法;介绍评审组成员,明确其职责;
  c) 确认评审计划;
  d) 确认评审组需要的组织协助资源、设施和合作;
  e) 对被评审组织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f) 邀请被评审组织领导介绍有关人员和迎接评审工作的情况;
  g) 将“评审组工作表现满意度调查意见反馈表”交被评审组织。
  4.2.4 现场参观
  4.2.4.1 现场评审的首次会议结束后安排对被评审组织的现场参观,主要参观被评审组织的主要设备、设施、产品和场所(包括产品展示场所、核心生产场所等)或评审组指定部分的内容。
  4.2.4.2 被评审组织应给予积极配合,安排指定人员(向导)引导评审组完成对组织现场的参观访问。
  4.2.4.3 现场参观属评审过程,评审员可就关注的过程和问题向组织的参观区域的负责人员或陪同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并作审查记录。
  4.2.5 分工实施现场评审
  4.2.5.1 现场评审原则上按既定评审计划分组(工)进行,依据《标准》中的类目、条目,按附录A的证据收集指引和参观现场评审证据整合再结合材料评审提出的和组织自评提及的优势/强项和反映的改进机会,逐条逐款的进行查证评审。
  4.2.5.2 在评审工作中,评审员要注意《标准》的规定、材料评审、组织自评和现场实际执行情况的审查,验证其真实性、系统性和成熟度,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2.5.3 根据各个条目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的现场评审情况,与材料评审的条目得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加分或减分,最终确定组织各条目、类目的得分。
  4.2.5.4 评审过程中,尽管进行了分工,但各评审员要注意及时沟通、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提示,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的顺利进行,在评审组织最后撰写结论报告前,要对各条目的评分进行小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并对有争议的结果进行民主表决,确定最后结果。
  4.2.6 召开座谈会
  4.2.6.1 评审组在已收集了被评审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的现场核查资料,全面的掌握了情况后,为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和论证,评审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必要时召开座谈会。
  4.2.6.2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所有成员、被评审组织的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岗位的部分人员。
  4.2.6.3 评审组成员可结合《标准》的内容和有关概念、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
  4.2.6.4 评审组成员和所有参会人员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交流,相互沟通,达到确认事实的目的。
  4.2.7 补充调查
  4.2.7.1 通过召开座谈会,各评审员分析重点评审内容和分工负责的内容是否有遗漏。
  4.2.7.2 需要进一步寻找客观证据的,评审员要进行补充评审调查,以保证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和正确。
  4.2.8 形成现场评审结论
  4.2.8.1 评审组完成补充调查后,根据《标准》形成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4.2.8.2 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标准》中的各个条目在组织的运行绩效进行商议讨论,对评审结论达成一致。
  4.2.8.3 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被评审组织卓越绩效模式的运行情况要做出一个恰当的整体评价,以确定现场评审结论。应当就评审中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做出详细的记录。
  4.2.9 准备评审结论和报告
  4.2.9.1 评审组长在评审组召开末次会议前应组织评审组讨论,并完成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最后评分。
  4.2.9.2 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组讨论。形成评审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组织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重点改进机会,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包括各类目、条目和总分的得分以及是否推荐意见。
  4.2.9.3 评审组根据评审达成的一致意见评分,作为现场评审得分。评分表须经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封存后交组织单位。
  4.2.10 举行末次会议
  4.2.10.1 举行末次会议前,评审组与被评审组织的高层进行反馈,反馈内容主要是显著优势和可改进之处,取得认同后,组织如对评审结论存在重大异议的,可现场提供补充证实性材料,评审组经过合议后认为有效并采纳的,可调整评审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进行修正,形成新的评审综合意见后方可召开末次会议。
  4.2.10.2 末次会议由组织单位主持。
  4.2.10.3 末次会议要求组织高层领导出席,出席人员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签到表”签名。
  4.2.10.4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结论,内容为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4.2.11 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4.2.11.1 现场评审组应当对评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2.11.2 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将现场评审评分表、现场评审综合报告提交组织单位。
  4.2.11.3 现场评审组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评审报告,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a) 评审目的;
  b) 被评审的组织;
  c) 评审组长和成员;
  d) 现场评审的日期;
  e) 评审标准;
  f) 评审总报告(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和结论(总得分);
  g) 《标准》中各分项的优势/强项、改进机会和得分。
  4.2.11.4 以上所有资料和数据,非经组织单位批准,评审组及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或透露。现场评审的综合报告、评分簿等资料的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档,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整理后统一提交组织单位。
  4.3 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见图1。
  图1 评审流程图(略)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评审指引

  A.1 领导
 
 A.1.1  《标准》理解--【1.1】1高层领导。
  A.1.1.1 总体意图
  --引领组织的方向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与员工沟通并鼓励高绩效的方法。
  A.1.1.2 详细要求要点
  a) 愿景、价值观和使命 愿景、价值观和使命之间的关系见图A.1。
  图A.1 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关系图(略)
  b) 沟通和组织绩效 沟通和组织绩效的关系见图A.2。
  图A.2 沟通和组织绩效关系图(略)
  A.1.1.3 条目
  【1.1】解读
  a) 高层领导是指整个组织最高层的管理团队,并非指董事长或行政总裁一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引领组织和保持组织能够持续发展。而“引领”的意思是包括能使全体员工乐意地向着同一方向和目标努力前进,“持续发展”是指建立一个能面对经营环境和竞争挑战而不断改进的组织。
  b) 《标准》对以上的具体要求,分解为:
  --【1.1a】 愿景、价值观和使命
  【1.1a(1)】一般情况下,组织的方向就是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因此高层领导的工作除了确立方向外,最重要的是要把方向有效的展开到所有的相关方,和大家一同来创建组织的未来。
  【1.1a(2)】任何情况下,组织如果要持续发展,就要实现守法和道德行为,而且是要求上下一致的去达到这一要求,因此高层领导要建立一个全员守法和维护道德的环境,并要通过领导层的行动来证明。
  【1.1a(3)】可持续性是指组织有能力应对社会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而能长期运营下去。这种能力体现在组织可以持续促进绩效改进、建立以顾客为焦点的员工文化、不断学习和改进、实现战略目标、而且高层领导有合适的继任人。
  --【1.1b】沟通和组织绩效
  【1.1b(1)】要达成组织的愿景并保持可持续性,最关键是所有员工都能向同一方向努力,所以高层领导要使员工明白和支持组织的决策,并通过奖励和认可的方式使员工愿意为争取高绩效并为顾客及业务而付出。
  【1.1b(2)】达成组织的愿景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另一个要素,就是要建立以行动为本,识别必需行动和均衡地为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A.1.1.4 关键联系
  a) 【1.1】高层领导与《标准》的下列条目密切相关:
  --治理和社会责任【1.2】; --战略实施【2.2】; --顾客的声音【3.1】; --顾客契合【3.2】; --组织绩效的测量、分析和改进【4.1】; --员工环境【5.1】; --员工契合【5.2】; --工作系统【6.1】; --领导和治理结果【7.4】。
  b) 【1.1】高层领导与《标准》的下列关键经营要素密切相关:
  --产品供应【P.1a(1)】; --愿景和使命【P.1a(2)】; --资产【P.1a(4)】; --法规环境【P.1a(5)】; --顾客和利益相关者【P.1b(2)】; --供应商和合作伙伴【P.1b(3)】; --竞争地位【P.2a(1)】; --竞争变化【P.2a(2)】; --战略背景【P.2b】。
  c) 【1.1】高层领导与《标准》的下列核心价值观密切相关: --远见卓识的领导; --顾客驱动的卓越; --敏捷性; --关注未来; --基于事实的管理; --系统的观点。
  A.1.1.5 证据收集指引
  A.1.1.5.1 【1.1】的详细要求证据指引
  a) 【1.1a(1)】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关键事项评价要点
  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见表A.1。
  表A.1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表(略)
  b) 【1.1a(2)】推动守法和道德行为关键事项评价要点
  推动守法和道德行为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见表A.2。
  表A.2 推动守法和道德行为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表(略)
  c) 【1.1a(3)】创建可持续性的组织关键事项评价要点
  创建可持续性的组织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见表A.3。
  表A.3创建可持续性的组织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表(略)
  d) 【1.1b(1)】沟通和激励员工关键事项评价要点
  沟通和激励员工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见表A.4。
  表A.4 沟通和激励员工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表(略)
  e) 【1.1b(2)】聚焦行动关键事项评价要点
  聚焦行动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见表A.5。
  表A.5聚焦行动关键事项评价要点表(略)
  A.1.1.5.2
  【1.1】基本要求及证据指引:
  对证据收集要求:在【1.1a(1)】-【1.1b(2)】高层领导检查表中关于方法的证据要点中应考虑:与有关组织方向如愿景、价值观和使命建立的方法、员工的基本沟通机制、聚焦组织目标的行动的机制有关的相关证据。并使证据集合的结果能达到:针对条目的基本要求,有系统、有效的方法; 对展开来说使证据集合的结果能达到:方法已得到展开,虽然某些领域或工作单位的展开尚属初期阶段。 对学习来说使证据集合的结果能达到:开始有系统的方法,用以评价和改进关键过程。 对整合来说使证据集合的结果能达到:方法处于与在组织简介和其他过程条款中识别的组织基本需要相校准的初级阶段。
  A.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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