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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商品零售场所开展“限塑”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结合“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限塑令”执行效果

  各分局要充分结合2011年上海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和国家工商总局“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限塑”专项行动。要把严格执行“限塑令”作为“平安市场”和“诚信市场”创建的基本条件之一,按照有关创建标准,指导集贸市场做好“限塑”工作。对“限塑令”执行好的集贸市场,各分局要积极推广,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提高辖区“限塑令”的执行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限塑”专项行动,要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统一牵头下,加强与商务、价格、质量技监等部门的联系,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限塑”工作。

  (二)各分局要强化对商品零售场所“限塑”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限塑”专项行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处罚”的要求,全面落实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此次“限塑”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于8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及《商品零售场所“限塑”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市局市场处(联系人:谢雷)。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市局市场处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7月29日

  附件
  商品零售场所“限塑”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单位数量(本次专项行动)数量(三年累计)
发布的专项检查通知  
发放的宣传单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商品零售场所  
其中:检查集贸市场  
检查经营户  
查处无照经营  
查处生产黑窝点  
查处超薄塑料购物袋万个  
查处案件数  
货值金额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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