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自治区工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2015年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2015年商标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2015年商标发展规划
为了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商标发展模式,加大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健全完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着力营造商标发展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商标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地区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品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发展目标。
今后五年商标发展规划要与经济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备,商标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商标、产业商标、区域商标和国际知名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尊重与保护商标的社会文化环境逐步形成,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壮大;以商标主导经济增长的商标品牌模式初步建立,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达到西北地区领先水平。力争到2015年,使全区商标申请量年增长率达10%以上,总量达到2万件以上;注册量年增长率达13%以上,总量达到1.2万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年增长率达13%以上,总数达到25件以上;宁夏著名商标年增长率达10%以上,总数达到40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达到25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