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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自治区工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2015年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2.积极拓展中阿博览会商标发展领域。围绕中阿博览会,按照打造“三大基地”、“五个中心”的总体要求,大力培育清真食品、民族服饰、穆斯林用品商标,在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市场打响宁夏自主商标品牌。依托回商大会的商标效应,发掘特色和优势,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商标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共同协作,以区域整体力量打造清真商标集群。

  3.加快申请注册“黄河善谷”商标。按照“一部四园十城”的发展思路,加快申请注册“黄河善谷”系列商标,指导“黄河善谷”各城市创建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拓展“黄河善谷”系列商标的使用范围,强化“黄河善谷”系列商标的培育、使用和保护,不断提升公益慈善产业商标的内涵和品位,精心打造慈善商标品牌和产业化商标集群,构建现代慈善产业商标体系,推动慈善公益事业跨越发展。

  (五)大力推进商标国际注册,着力提升参与国际贸易的竞争力。

  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大力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到主要出口国或地区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提高企业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和信息联络机制,采用多种形式为企业海外注册、维权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鼓励、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商标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对驰(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所有人的奖励政策,自治区设立驰(著)名商标政府奖励专项资金,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被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为“宁夏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各地也要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激励更多城市和企业加快实施商标战略。

  (二)加强企业商标运用管理行政指导。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积极使用自主商标和注册商标,鼓励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指导国有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商标内部管理、价值评估、信息检索、市场调查、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制定商标培育发展规划,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指导企业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凝聚力和美誉度。进一步健全驰(著)名商标梯队培育体系,优化服务、加强指导,做好培育、扶持工作。积极推动商标无形资产质押、出资和担保功能的落实,有效解决商标价值的评估、出资、担保等问题。支持帮助建立闲置商标交易平台,为企业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提升价值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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