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广州市行业协会规范化治理指引的通知


  入会申请未经理事会批准,申请人可以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再次提出申请,并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一条 行业协会会员应由会员单位负责人出任代表,并可指派1名联络员,与行业协会进行工作联系。

  第十二条 行业协会应当建立会员数据库,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凡会员单位及其代表、联络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行业协会应建立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修改名册。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表决权;

  (四)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退会的自由;

  (七)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决议;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六条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章程规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终止:

  (一)申请退会的;

  (二)不符合协会会员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四)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会员资格终止的,行业协会收回其会员证。会员未交回会员证的,不影响会员资格终止。行业协会应定期在协会网站公布会员名单。

  第十七条 会员可以申请退出行业协会。申请退会应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退会申请,自退会申请到达协会秘书处之日起,其会员资格终止。

  第十八条 行业协会每年定期下发会员注册通知,会员可到协会秘书处进行注册,也可在行业协会网站注册。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章程规定会员不按规定进行注册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节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性质及职权

  第十九条 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的行业协会,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荐举,具体荐举方式由理事会研究后提交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明确会员代表数。会员代表大会的人数由章程规定,但不低于50人,数量在100个以上3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2;会员数量在301个以上5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3;会员数量在501个以上10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4;会员数量在1001个以上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5。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章程规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届的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在应换届时间前一个月报告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十二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审议并决定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案;

  (六)对协会重大事项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制定、修改章程;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规则

  第二十三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行业协会可通过章程规定,遇特殊情况,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1/5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四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应制定内容完备的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和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的一般内容,会议决议的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的授权原则和授权内容。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日期由理事会议决定。会议的日程草案,可以由秘书处拟定,报会长审定。

  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行业协会秘书处应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和会议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单位和代表本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通知的,必须事先征得会员签字同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